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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誠徵所長啟事

一、 資格:

(一) 本所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

(二) 由本所專任教師二分之一以上(含)連署推薦之本校非本所專任教授。

(三) 候選人必須未曾因違反學術倫理而受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處分者,且具有下列各條件之一,其中著作均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之規定:

1最近五年於管理學院認可之國際期刊、科技部/國科會各學門一級(或同級)期刊、或國際期刊對等之論文集發表論文(含發明專利、新品種育成、技術移轉等成果)二篇(件)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由具審查制度之出版單位且經院教評會審查通過出版專書一本以上。

2最近五年曾主持二年以上科技部/國科會研究型計畫者。

3最近五年曾獲校級教學或服務特優獎勵者。

二、應備資料:(本所專任教師只需提供「候選人資料表」)

(一) 候選人資料表。附表一

(二) 五年內發表的論文抽印本一份。

(三) 學歷及行政經歷證明。

(四) 教授證書影印本。

(五) 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影印本。

(六) 非本所專任教授參選者,應提出本所專任教師二分之一以上(含)之連署推薦表。附表二

三、 任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止。

四、 依據本所「所長選薦及解聘要點辦理。

五、 本所選薦委員會自即日起接受候選人資料表或連署表,至110年10月28日下午五點

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表格請直接下載附表一附表二或至科管所辦公室領取,並請將填寫好之表格,送交本所所長選薦委員會召集人

 

國立中興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

選薦委員會   敬啟  110年10月18日